文章来源:消金财经
2008年前后,我国第一家具有助贷性质的机构在广东成立,开创了国内“贷款银行+助贷机构”助贷模式。在该模式发展4年后的2011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一步成熟,涌现出一大批以助贷业务为主要业务模式的机构,业内将其统称为金融科技公司。
然而,作为乘“互联网”东风而起的助贷行业,本身即存在着AB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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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而言,从业务模式上来看,在银行、非银金融机构与贷款用户之间充当中介平台的助贷机构中,在互联网场景下的线上助贷平台均在监管的指导下,不断加强自身合规建设,并通过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等手段,在合规框架内推动金融活水向不同群体、不同区域流动,对激活社会经济发展活力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有相当一部分线下机构,即民间助贷平台,游离于官方监管、行业监督之外。
对于合规的助贷机构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曾有行业人士如此评价:“助贷机构有着传统信贷模式无法比拟的优势,即:能为贷款人提供利率更低、额度更高、放款更快的助贷方案。”该从业者在进行这一评价时并未将民间助贷平台进行剥离,但民间助贷平台的乱象却依旧是事实存在。
民间助贷,是洪水猛兽还是江湖救急?
事实上,民间金融活动自古以来就在中国有着庞大的市场。在数百年的历史长河中,民间借贷的存在的确解决了一部分用户的用钱需求,一定程度上为社会经济和民众生活带来了一定的便利。但同时,无监管和高利润的行业特点也催生了诸多乱象。
与目前我们所认知的助贷机构不同的是,民间借贷平台的资金来源更多的是债权人个体或机构,而非为政府所认可的金融类机构。“这类团体或机构完全游离于政府的监管之外,他们抓住债务人急用钱的迫切心理,提供远高于合规利率的贷款,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高利贷。”某业内人士表示。
所幸,随着我国金融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民间借贷机构凭借高利贷等非法贷款牟利、非法吸收用户存款等行为已失去发展的土壤。《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就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这其中,“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等描述,为民间借贷平台套上了紧箍咒:要么改行、要么进编。这之后,民间金融活动进入另一个阶段:严格依据公司注册工商信息中的经营范围,从事相关经营活动。也正是在这个阶段,一大批助贷机构出现了。
尽管都不归属于国家队,但最初的助贷机构与借贷机构有着本质的区别,即不具备金融属性。助贷机构的主营业务中,并不存在“存款、储蓄、投资、出借”等金融活动常见关键词,而主要聚焦于“撮合”。即,助贷机构在具有贷款需求的用户和金融机构之间搭建平台,撮合双方进行“交易”。
在这一过程中,助贷机构“手脚干净”,不直接接触资金、也不直接对用户放款。
图1:助贷业务基本逻辑图
但作为中介机构,其盈利能力却也开始受制于多种因素:资金成本、资产质量(即用户资信状况)、运营效率(即数字化能力),以及最根本的产品和服务能力。“影响收益的因素越多,越容易顾头不顾尾,也越容易铤而走险,走了高利率、套路贷的老路。”某从业者感慨道。
近几年,银保监局频频发文,针对助贷机构运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多次给出指导意见。“首先,国家是承认并且认可助贷机构的价值的,但同时随着行业的发展,还需要不断进行窗口指导,借鉴国外经验、结合国内实际情况,引导助贷行业健康生态环境的建设。”有行业人士站在监管角度解读说。
另一方面,监管部门的相关政策也正逐步关注到行业中的所有细分环节:营销获客中是否遵循个人信息保护原则、是否尊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利、是否对消费者明确展示费用明细等等。同时,站在消费者角度,更是设置了“成本红线”。以往通过所谓的服务费、会员费、保险费等捆绑销售以提高收入的路子已经走不通了。未来,想要保持好的产品体验和服务能力,并且真正能够挣到钱,只有安安分分的从系统化、大数据等角度出发。
在上述从业者看来,这条路并不好走,但“如果能够走下去的话,对公司、行业甚至于社会,都将产生长远意义。”
信贷国家队之外,“泥腿子”助贷机构何去何从?
2020年5月,银保监会对外发布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围绕这一文件的讨论中,“利好”声音占据着主流,从业者普遍认为这是对助贷行业的再次正名。
但同时,文件也对从业机构做了边界说明。例如,《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规定,与金融机构合作的助贷平台需“至少应当具有担保资质或符合信保经营监管要求”。对此,从业者认为,“相比之前的混乱无序”,这个政策反而使助贷行业的定位和发展路径得以进一步明朗。
实际上,一直以来,“找不到钱、等不了钱”都是急用钱的消费者在现代化金融服务链条中面临的最大问题,而助贷业务发展这么多年来,从民间到政府,都无法忽视其推动金融活水多头流动的重要作用。不管是对于刚进入城市打拼的新市民,还是小成本经营的美甲店、餐饮店,乃至于受国家政策支持的涉农产业群体、小微企业主等等而言,助贷平台所提供的高效下款、无抵押门槛的信贷服务可更好的满足其周转率高的资金需求。
因此,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合规的助贷模式实际上也是传统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在互联网时代的延伸,只是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本来应由金融机构承担的部分非核心功能被第三方合作机构,即助贷平台替代。这也是监管部门不进行“一刀切”,而是进行科学引导,逐步将助贷机构纳入监管范围内的根本原因。
助贷机构“入编”,一方面可以推动健康可持续的行业生态建设,持续为传统金融机构无法覆盖的信贷人群提供资金撮合服务;另一方面,也反向推动助贷机构不断加强自身合规建设,紧跟着监管政策动态调整经营模式。
从行业和政策的角度来看,“入编”与合规经营已成为助贷机构未来发展“板上钉钉”的趋势。而在这一次“大浪淘沙”中,势必还会有不少助贷平台黯然退场,而留下来的,则不得不面对新的挑战:成本和收益的博弈。如何在成本和营收中“抠”出利润,或将成为接下来助贷行业的焦点问题。
布局牌照、数字升级,助贷机构“金融+科技”属性明确
正如上文所述,助贷机构所面临的几大“吞金兽”中,资金相关的第三方成本占比最高,其次是经营管理和人力成本。某从业者曾公开表示:助贷平台连接商业机构与金融机构,需要支付6%-12%的资金成本、不同场景拥有3%-10%左右的运营成本,还有很大一部分风险成本(坏账与逾期)……
图2:助贷平台主要成本
因此,为了在合规范围内经营,同时守住“盈利”这一商业活动的底线,助贷机构特别是头部机构的调整是必要且必须的。结合近年来助贷行业头部机构的动态来看,有以下两大趋势值得关注:
·布局互联网小贷牌照:2021年至今,共有10余家品牌公司获得小贷牌照,包括字节跳动(放心借和抖音月付)、爱有钱、分子魔方小贷、国晟小贷、鹏金所、萨摩耶(省呗)、微米云服、新氧医美(氧分呗)、云游控股(花花借钱和浪小花借款)、信飞科技(信用飞)、小赢科技(小赢卡贷)等。
·已布局互联网小贷牌照的头部助贷机构,则普遍提高小贷公司注册资本。
首先,在小贷牌照的布局工作方面,一方面是未来主动接受监管并满足监管需求,以更加合规的产品向实体经济提供普惠金融服务;另一方面,则是降低资金成本的重要考量。根据相关规定,持牌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可自行募集资金,并可提供总量为注册资金1倍到5倍的放款总额。对于助贷机构而言,相对于直接使用持牌金融机构的资金,自有的资金成本更低,相应的盈利空间也更大。
此外,对旗下小贷公司进行增资,则是头部助贷机构为了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提高产品市占率的重要动作。根据2020年11月银保监会、央行等部门联合发布的《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的要求,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贷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注册资本不低于50亿元,且均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
对于头部助贷机构或开展助贷业务的公司而言,推动注册资本金额满足“跨省”展业准入门槛,同时借助本身的业务场景:泛娱乐、本地生活、旅游消费等,毫无疑问也将进一步推动业务的发展。
除了在小贷牌照、注册资本方面“动大刀”,助贷机构还在自身的经营管理上“动小刀”。据近期刚获得珠海横琴平安钱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40%股权批复的助贷机构信飞科技介绍,从决定推动金融科技相关业务的那一刻,助贷机构即注定了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能力和风控水平。
“一方面是出于提高产品能力和服务能力的目考量,这是在夯实竞争力;另一方面是为了解放员工的双手,让他们去做更有价值的工作,这是提高人效,并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信飞科技旗下互联网小贷牌照负责人介绍说,“利用数字化、系统化和智能化的手段,来不断提升信贷服务的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守住盈利底线。”在信飞科技看来,数字化、系统化和智能化是助贷机构“降本增效”的重要基础,而从行业的角度来说,智能应用也是驱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动能。
助贷机构发展十多年来,从国资背景最初的大胆尝试,到因为“皆为利往”者的趋之若鹜而引发一系列乱象,再到互联网时代的线上化、智能化,行业正不断向着更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而随着小贷牌照的集约化程度成熟,行业的优胜劣汰趋势将越加明显。“消费者永远都对价格敏感,良币驱逐劣币的时代已经到来。”上述负责人补充说。
另一方面需要我们关注的是,从加入国家监管体系,到持续的智能化改造,传统的、民间的助贷机构,也逐渐有了金融属性和科技属性。至此,曾经的“无主之地”助贷行业,在不断得以正名的同时,其“金融+科技”属性也逐渐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