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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借钱作生意,约定 父母 来还债。这样的约定可以吗?
诉帮律师张莹:
可以约定由父母来承担。
我国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当中,父母如果愿意为孩子的债务进行偿还,属于债务承担,债务承担应当在其愿意承担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父母来偿还。但前提是父母本身愿意并且有过书面的约定。《民法典》——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王浩懿
审核:怀楠
监制:张永华 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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